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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
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强调对政府、社会组织及相关资金运作的监管,其中对“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挂科”这一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。 《意见》指出,要完善对政府、社会组织及其相关资金运作的监管体系,规范资金流向,明确资金用途,防止资金被挪用、滥用。此前,部分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不规范、不透明的情况,导致资金管理混乱,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。 具体而言,《意见》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,加强对政府、社会组织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,强化资金流向的追踪和审计,确保资金用于既定的公益目的,避免资金被“不挂科”的现象。 同时,规范资金会计核算, 推动资金信息公开, 提升资金管理的透明度。 此次中办、国办发布的《意见》,标志着国家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资金管理的规范力度将进一步加强, 也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“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挂科”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策指导, 助力构建一个安全、可信、透明的社会信用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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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
2025-04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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